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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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财[2020]7号)文件精神,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始启动,请各班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物院发〔2021〕2号)(附件1)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一、认定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二)坚持定量...[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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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9月12日前将生源地贷款信息填入学生管理系统,并请辅导员完成审批,无贷款回执验证码统一填 “000000”,上传证明附件,务必将回执码、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填写准确,确保贷款成功。同时填写问卷星《1-2022-2023学年生源地贷款申请情况统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有回执需要盖章的情况,需要先在系统中“院级审核通过”以后再到学生处办理。申请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9月12日前填写问卷星《...[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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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3号)、《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2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一、普查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二、普查时间2022年9月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当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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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附件1)相关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费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缓缴手续。一、申请流程学生本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同时根据情况拍照或扫描相关材料上传系统,如1-4。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贷款受理证明或合同复印件;2.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提供退役证书和复学单复印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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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慕课学分认定的规定,经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对以下曹子恒等18名同学在中国大学慕课(MOOC)选修的国家精品课课程学分予以认定(附件1)。申请表详情见附件2。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9月6-10日。联系邮箱:sxy202108@163.com 商学院 2022年9月6[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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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简介为加快培育新时期适应会展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和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中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展专业实践竞赛。我校2021年参加此项竞赛获得二等奖,为选拔培训我校学生参加2022年全国比赛,将组织校园培训指导及选拔活动。二、校园赛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承...[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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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商务谈判竞赛的通知一、比赛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升高校学生商务谈判职业能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商务谈判竞赛。自2018年我校学生首次参赛,获得全国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多项。为选拔培训我校学生参加2022年全国比赛,将组...[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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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和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2022年7月商学院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sxy202108@163.com 联系人: 韩老师商学院 2022年7月20[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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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慕课学分认定的规定,经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对以下毕卓媛等40名同学在中国大学慕课(MOOC)选修的国家精品课课程学分予以认定(附件1)。申请表详情见附件2。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7月16-20日。联系邮箱:sxy202108@163.com商学院 2022年7月16[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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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表彰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鼓励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公告]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