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欢迎您,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发展公示 >> 正文

发展公示

商学院团委“推选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

2013-04-01  点击:[]

一、各班审核同学推优资格

参加“推优”的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初级党课合格;

2.思想要求积极进步,积极递交思想汇报及学习体会;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尤其是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能够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

4.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院(系)级通报批评(含)以上级的处分;

5.近一学年无不及格现象且加权平均分在班级前50%(含)。

 

二、根据“量化积分表”,各班汇总每位同学积分

   各班严格审核积分真实性,并要求同学递交相关材料。根据该同学填写的综合审核量化表所列示项目的积分及该同学的综合表现,由各级团组织的相关负责部门及班级入党联系人对该同学进行资格的审查。

 

三、组织部根据汇总积分,算出各年级平均分,该分数为该年级分数线,公示每位同学积分和分数线。公示期过后,分数线以上的同学可以参加“推优大会”。

“推优”大会的准备工作

1.团支部确定“推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提前两天通知班主任、班级入党联系人、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

2.各团支部提前两天通知被推荐同学以及全体团员“推优”大会的时间、地点。

 

召开“推优”大会的流程

1.参加“推优”大会的成员应为团支部全体成员,其中包括预备党员和党员,不包括群众。出席人数不得低于团支部成员数的90%,否则此次“推优”无效;

2.班主任、入党联系人、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必须参加大会,否则此次“推优”结果无效;

3.团支书在确认上述条件完备后宣布推优大会开始;

4.团支书介绍被推荐团员的基本情况(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党课学习的情况,以及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表现);

5.到场团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被推荐团员进行投票表决,并在党员联系人的监督下计票,并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分团委“推优”结果统计表,团支书、党员联系人、团委负责人签字有效;

6.推优率超过应到人数的2/3(67%)的团员通过推优;

7.班主任、入党联系人作大会总结发言。

 

“推优”大会的后期工作

1.“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书将推优工作会议记录,推优通过的同学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推优”情况表,一式三份,报商学院分团委一份,校党委组织部一份,班级团支部存档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2.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

 

四、分团委组织部汇总推优情况,递交各党支部。

  

附件一  商学院推优量化积分表  

附件二  量化积分统计表   

附件三  团支部拟推荐参加“推优”团员信息

附件四  团员信息量化积分表(填)

附件五  参与各项活动、任职情况明细表

附件六  入党联系人名单及跟班表

附件七  商学院“推优”工作会议记录

附件八  商学院分团委“推优”结果统计表

附件九  北京物资学院“推优”情况表

 

注:《商学院“推选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

  • 附件【04091131.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