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资讯 >> 学院公告 >> 正文 学院公告 关于李娜一等同学学分认定的公示 2025-03-18 点击:[] 根据学校课程学分管理规定,部分学生已修合格课程的名称及内容与现行培养方案课程相近,且学时或学分大于或等于现行培养方案课程的学时或学分。经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该部分课程的学分认定,如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 联系邮箱:sxy202108@163.com 商学院 2025年3月20日 附件【课程名称与先行培养方案不一致情况下得课程认定.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