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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李娜一等同学学分认定的公示

2025-03-18  点击:[]

根据学校课程学分管理规定,部分学生已修合格课程的名称及内容与现行培养方案课程相近,且学时或学分大于或等于现行培养方案课程的学时或学分。经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该部分课程的学分认定,如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

联系邮箱:sxy202108@163.com


商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