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2023级同学:
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24年10月30日开始,为做好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学院推荐名额:
2个
二、评定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同学,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必须位于专业前10%(含10%),体测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根据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评选。
如果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0%-30%之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学(见附件3),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三、上交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国奖学生事迹材料》(附件2)
(3)《成绩单》(2023-2024学年上下两学期成绩单)
(4)支撑材料(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项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遵循附件4
2.电子版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国奖学生事迹材料》(附件2)
(3)《成绩单》(2023-2024学年上下两学期成绩单)照片
(4)支撑材料照片
(5)《2023-2024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问卷星填写
注:附件(1)(2)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务必按规定格式命名。
(邮件和文件标题均为“国奖材料-年级-学号-姓名”)
四、时间安排
纸质版材料:10月31日14:00-16:00,交到商学院511办公室闫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10月31日14:00-16:00,发至xuefeng2023123@126.com。
务必在要求时间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过时视为放弃。
11月3日前,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学院评审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上报建议名单。学院建议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
校级差额评审:时间初步定在11月4日,每位同学5分钟展示,2分钟答辩。
附件参照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