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1〕20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推荐等程序,商学院初评拟定推荐以下同学获得“二等体育标兵奖”。
学生姓名 |
年级 |
专业 |
李方宁 |
2020 |
市场营销 |
陈俊峰 |
2022 |
人力资源管理 |
美育特等、一等、二等奖学金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公示,体育特等、一等奖学金由体育部认定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10月20日—10月26日。
公示期满,学院将初评拟定名单上报学生处,奖学金最终获得情况以学生处公示为准。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10-69558051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