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68号)、《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物院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2-2023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0月28日—11月2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最终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公示为准。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10-69558051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