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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推荐 “首都校园励志人物”初选对象的通知

2021-12-16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助学圆梦育新人 奋力振兴开新局学生资助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京教助【202145号)相关通知要求,现各学院开展推荐首都校园励志人物初选对象工作。

01推荐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毕业学生。

02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2.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吃苦耐劳,自立自强,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3.热爱生活,善施善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疫情等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

03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励志人物初选对象。

04报送内容及方式

1.文字材料。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另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2)。

2.照片。推荐对象本人二寸免冠照片(白底)1张、竖版半身照片2张(人物影像突出,背景简单)。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为2M以上。

3.视频。围绕个人或单位的故事或事迹,准备1-3分钟的视频。视频压缩格式为MP4,大小200M以上。

4.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包括WORD版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视频。

5.材料压缩后请自带优盘于121715:30前拷至商学院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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