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协调发展,奖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依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评选办法,开展商学院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1.商学院奖学金
2.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3.商学院三好学生
二、奖项要求
(一)商学院奖学金
1.学年基础性素质评价中智育基本素质成绩B等及以上,德育素质合格,其他能力评定有一项达到B等级以上。
2.以班级为单位计算智育成绩并在班级公示,评定以班级智育成绩排名为依据,原则上取前三,获得校级一等、二等学业优胜奖的同学不再参评,名额顺延。
3.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每班3个名额。
(二)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学年基础性素质中德育基本素质合格,智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及以上,发展性素质中社区工作能力为B等。
2.参评的优秀学生干部奖须在评奖学年在学生会、党支部、班级等单位工作满一年。
3.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选并在班级公示,评定以班级推选会议记录为依据。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再参评。
4.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每班推荐1名同学。
(三)商学院三好学生
1.学年基础性素质评价中,德育基本素质合格、智育素质达A等,体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级及以上,其它能力评定有一项达到A等。
2.体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者(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3.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选并在班级公示,评定以班级推选会议记录为依据。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同学不再参评。
4.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每班推荐1名同学。
三、材料上报
1.智育成绩及排名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7日17:30前报给学风建设部负责同学。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电子版班级会议记录于12月7日17:30前报给学风建设部负责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