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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

2021-10-14  点击:[]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20-2021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的201820192020级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20-2021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体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21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20-2021学年”。

3.表格中学习成绩排名为专业排名,在填写排名的同时必须注明本专业的总人数。

4.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并手签名。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字数200以内。

5.表格中“推荐意见”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根据个人实际表现填写,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此栏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6.表格存档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7.同时学生需要在学生管理系统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并打印申请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管理系统申请截止时间:2021101913点之前

2.将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班级汇总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励志学生事迹》(附件3)、成绩单等材料汇总后交至学习委员处,以班级为单位于101912:00-13:00交到商学院315办公室。

3.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班级汇总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励志学生事迹》(附件3)及成绩单照片,以班级为单位于101722:00发送到SXYxf21@126.com,邮件名称为“班级(2018人资1班)+国励志材料”,打包文件中的个人材料,命名为“班级(2018人资1班)+学号+姓名+国励志”,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

备注: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

联系人:陈老师  8953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