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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研究生会第一次例会顺利召开

2022-11-04  点击:[]


2022年10月30日中午12时,商学院研究生会在商学院楼310召开第一次例会,会议由董海辰老师主持,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参与讨论。本次例会分为三项议题,分别为各部门近期工作的总结汇报、研会职位聘期考核办法制定的讨论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探讨。

首先,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肖贵华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研会工作的总体进展进行了简要概括,并对每一部分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做出简单评价。随后研会副主席王佳毓对团委相关工作做出总结,接着文体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学习与生活权益部部长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近期工作做出汇报总结。

紧接着,董海辰老师带领研究生会成员研读了《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暂定)中的评定要求,并对其中某些奖项的要求做出具体解释,提出研究生不仅要关注科研领域,把握研究学术动态,争取科研成果,也要关注综合素质的发展,如参加志愿活动、学校或学院举办的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类活动等等,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奖项,并对研会职位聘期考核办法的制定展开进一步的讨论。最后,董老师和研会各成员就研究生在“青年大学习”平台上的完成情况展开讨论,对进一步推进团课学习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

本次例会历时1个多小时,会议充分讨论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不足之处如何改进,接下来的日子里希望研会各部门能够团结一心,相互协作,撸起袖子加油干!


附:

《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章 考核目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会工作和增强研究生干部的责任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双月小评、学期总评方式进行考评,以激励研究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考核对象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第三章 考核宗旨

各方在考评过程中应以公平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考核工作。

第四章 考核办法

(一)对主席及副主席的考评

1.自评(占10%)

2.部长考评(占30%)

3.辅导员考评(占60%)

(二)对各部门部长的考评

1.部长自评(占20%)

2.部长互评(占20%)

3.副部长考评(占10%)

4.主席及副主席考评(占50%)

(三)对各部门副部长的考评

1.副部长自评(占20%)

2.副部长互评(占20%)

3.部长考评(占20%)

4.主席及副主席考评(占40%)

第五章 考核内容

考评分数=思想建设分(10%)+工作情况(70%)+团体(个人)素质(20%)+加减分

(一)思想建设(1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进取,忠于职责;


2.积极向上,乐观向上,严于律己;


3.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紧跟时代方向;

4.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校园各项活动和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

5.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满足以上五项者为优秀,满足四项者为良,满足三项者为及格,否则为不及格。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10 8 6 4

(二)工作情况(70%)

1.完成本职工作(30%)

(1)优秀:出色地开创性地完成工作,工作在院校具有一定影响力。

(2)良:能较好地完成工作。

(3)及格:基本完成工作,无拖拉、滞后现象

(4)不及格:不能完成工作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30 24 18 12

2.非本职工作(10%)

(1)能够在本部门工作中进行创新性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

(2)能够为非本部门活动或研会整体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3)能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4)除工作计划外进行的一系列有助于学院、研究生会发展的活动,反映良好。

满足以上三项者为优秀,满足两项者为良,满足一项者为及格,否则为不及格。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10 8 6 4

3.工作态度(30%)

(1)学期初有本部门明确的工作计划;

(2)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3)各部门有确切的工作章程;

(4)会议记录详实;

(5)部门开展活动时各部门成员均能准时参加,积极工作。

满足以上四项为优秀,满足三项者为良,满足两项者为及格,否则为不及格。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30 24 18 12

(三)团体(个人)素质(20%)

1.组织能力(5%)

2.表达能力(5%)

3.交际能力(5%)

4.创新能力(5%)

部长评定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组织能力 5 4 3 2
表达能力 5 4 3 2
交际能力 5 4 3 2
创新能力 5 4 3 2

(四)加减分

1.在某项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经主席和副主席商定后定。

2.凡是违反校规校纪者,或其部门成员的行为对研会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给予扣分的处罚。情节恶劣者将其开除。

供稿 |商学院研究生会  路瑞颖 王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