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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商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

2024-09-26  点击:[]

为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对班主任的管理,激励和促进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3.以学生评价为核心,学生评议与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

4.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5.教育、管理、服务并重,德、能、勤、绩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考核每年6月份开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学生满意程度等五个方面。

在自然学年中,需完成:

1.每学期完成好学业预警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警学生学业跟踪、发布预警通知单、及时同家长联系等;

2.每学期至少完成一次宿舍下沉工作,同学生开展谈心谈话;

3.每月至少听取本班学生课程,进行查课督课,促进学风;

4.其他事宜。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团委书记、纵向辅导员为成员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班主任考核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2.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查阅实证材料、随机抽取学生座谈和组织学生填写调查表等形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班主任考核采取个人自查、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生评价分为前提,采取一票否决制。

3.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以量化积分的形式体现。班主任本人自评,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每个班主任的综合分数,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

4.结合班主任述职情况、学生评议结果、工作业绩(违纪率、挂科率、学位授予率、毕业率、各类奖项获得情况)进行打分

五、考核结果

1.按照考核综合分数,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无故缺席学校、院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者;因为特殊原因不在校半年以上或任职不足一年者;学生违纪率、不及格率高于学校指标者、全年未进宿舍进课堂开展下沉工作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学生总体评价分低于60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六、考核程序

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考核程序如下:

1.班主任自查: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上学年的工作,并向学院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小组采取问卷、现场调查或网上评价的方式对每个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3.学院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纵向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依据学生评价和学院考核结果,计算出每个班主任的综合分数,按照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并确定考核结果。

七、考核要求

1.全体班主任要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自查工作,注意各项原始材料的积累,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

2.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班主任,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资格,并向全院通报。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班主任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2.考核不合格者,由院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再担任班主任工作。

3.对被学院考核优秀的班主任推荐申报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