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欢迎您,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制度 >> 正文

学院制度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换届办法

2021-12-14  点击:[]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引导全院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力量,是广大团员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及时反馈广大团员青年的愿望,是广大同学利益的根本代表,是校、院领导与广大同学沟通的桥梁与纽带,是全院团学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团学工作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为了组建新一届班子,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院团员青年,开创我院团学工作的新局面。现将团委、学生会换届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遵照《北京物资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全力打造素质过硬的学生干部队伍,引导青年学生发挥个性特长,积极投身于学生工作,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并达到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二、候选人条件

1、为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原则上分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兼分团委办公室主任)候选人须为党员或本年度发展对象。

3、学习成绩优良,无未通过课程。  

4、参加任何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同等条件下,对所竞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较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有较强责任心、工作能力、能够统筹全局、思路清晰、作风踏实、敢于创新。

7、能够胜任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

三、选聘程序

第一阶段:公告期

通过学院网站,团支书、班长及全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动员会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第二阶段:自荐推荐

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岗位选聘报名表》、《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换届选聘调查问卷》等材料交于学院团委,作为自荐材料。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公示期

1、根据候选人条件审查候选人资格。

2、对满足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候选人有异议者可以邮件、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院团委学生会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客观公正,有据可查。无异议,方可确定候选人名单。

3、公布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展示及选聘

由通过公示的候选人进行个人展示,由选聘小组综合考评后评选出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人选。

第五阶段:公布选聘结果

选聘结果将在商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选聘结果方可生效。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