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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关于学生党员考核考评办法

2021-12-14  点击:[]

为深入有效地开展学生党员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学生党员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构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长效机制。商学院定于每年6月份,针对全体学生党员进行考核考评。其步骤安排如下:

一、考评程序安排

1、学习阶段

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学生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理论文章。统一思想,明确学生党员考核考评工作的意义。

2、自我评价阶段

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认真分析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成绩、清理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和根源,写出书面的述责报告。

3群众测评和党内测评阶段

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每名学生党员按要求向本班全体同学进行述责,全班同学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学生党员行为锚定评分量表》(见附件),进行测评打分。

学生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结合述责报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考核确定测评结果阶段

党支部召开专门会议,结合群众测评和党内测评结果讨论确定每名学生党员的测评结果,报党委审批通过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

二、述责内容和测评条件

(一)述责内容

学生党员要从理论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发挥模范作用和为群众服务等方面进行总结述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模范作用不突出的;

2、测评期内所学课程出现不及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等级

1、考试作弊;

2、打架斗殴;

3、聚众闹事;

4、酗酒闹事;

5、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的其他行为;

学生党员所获积分累加后按支部排名,前20%评定为A等,21%--50%评定为B等,51%--90%评定为C等,后10%评定为D等。

三、评选范围

凡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在校生党员,均在考核考评范围内。述责测评的时间范围是每年6月底。

 

附件:

商学院学生党员行为锚定评分量表

考评指标

层级

观测点

分值

 

 

政治素养

一级

参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组织生活不积极,时常缺席,理论水平低,从不撰写学习心得

0

二级

较为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组织生活,偶尔缺席,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定期撰写学习心得

2

三级

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组织生活,从不缺席,理论素养较高,及时撰写心得体会,质量高

4

 

 

法纪观念

一级

法纪意识淡薄,有违纪记录

0

二级

法纪意识较强,但还不能起到示范作用

2

三级

法纪观念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并能起到示范作用

4

 

 

专业学习

一级

迟到、早退、旷课次数多,上课不认真听讲,学年度有两门以上必修课不及格,成绩在班级三分之二以后,当年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0

二级

迟到、早退、旷课不超过两次,上课较认真听讲,学年度有两门以下(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成绩在班级三分之二以前,当年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2

三级

认真遵守课堂秩序,无迟到、早退、旷课,学年度无挂科,且成绩位列班级前三分之一,当年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4

 

 

课外活动

一级

经常不参加课外活动和集体活动

0

二级

能够经常参加课外活动和集体活动,但没有获得与此相关的奖励

2

三级

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集体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第一项加4分,从第二项始,每多获一项奖励加2分,上限10

4

 

履行岗位

职责

一级

完成岗位任务或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效果较差,责任心不强,工作被动

0

二级

能够按时完成岗位任务或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但效果一般

2

三级

能够按时完成岗位任务或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责任心强,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效果显著

4

 

 

日常生活行为表现

一级

群众基础差,宿舍卫生差、不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0

二级

群众基础一般,能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卫生一般

2

三级

群众基础好,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卫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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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