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生认定工作时间:每学年9月份开学当天即启动,通常接收新老生上交认定材料的时间截止到每年的9月24日。新生报到当日在绿色通道即可上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老生可在当年的6月至学校放暑假前提交已经办好的贫困证明。由学生个人原因逾期上交认定材料进而影响贫困生认定,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学生可在下一学年按时上交材料参与贫困生认定。
2、认定所需材料: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见学生处网站文件下载)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两张表格二选一即可)。
3、要求:个人如实填写表格中的内容,民政部门的公章请务必前往乡镇/区县或市级民政局的民政科室/社会工作办公室/民政救济科等部门加盖公章,日期要在申请认定当年的6月份—开学前的时间段内。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可以!盖章错误会直接影响贫困生认定。
4、准备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正确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逾期不予接收材料。主管助学工作的老师负责审核认定表格是否合格,第一时间把不合格的认定材料返还给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参看时限进行修改。
5、各班生活委员召集班会,邀请班主任、班干部、普通同学代表和贫困生代表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共同商议班级贫困生的贫困等级。贫困等级依据各位申请认定的学生家庭具体情况进行讨论,分为(一般贫困、贫困和特困三类),需要优先照顾孤儿和家庭突遭重大变故的学生(如双亲中有人去世;双亲中有人罹患重大疾病或学生本人有残疾的情况;对于单亲家庭且带孩子一方家长无稳定经济来源的学生也给予一定照顾。
6、班级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院主管助学工作老师进行数据的汇总,当年的贫困生认定数据上报学生处。
7、学生处审核贫困生认定结果无误后反馈给学院,学院助学主管老师将完成当年的贫困生数据网上报送工作。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