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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21-12-14  点击:[]

为表彰教师在学校教学岗位上做出的突出成绩,鼓励教 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创 新课程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 特修订《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此奖项授予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周期与名额

此奖项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7 月底前完成。全校共 评选教学先进个人 10 名。

三、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 岗,教书育人。

2.申请参评本科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 :

(1)应为本校本科生授课两年以上(含两年);

(2)在该学年的两个学期均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或为本 科生课堂授课总时数达到 96 课时;

(3)在本院部上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列前 50%;

(4)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 段的改革,成绩突出,近两年参加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教 学改革类项目并通过验收。

3.申请参评研究生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应在申请年度承 担研究生授课任务,所授课程的选课人数须 10 人以上。

4.上学年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 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成立教学先进个 人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

五、评选程序

()本科教学先进个人

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重点考察教师在整个学年度的教 学工作状况,评选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文件两方面, 并考察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程序如下:

1.院部推荐 (9 )

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自行制定推荐办法,并按照本单 位教师人数 10%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本学年教学先进个人参 评教师。

2.课堂教学效果评审(两个学期)

课堂教学效果评审由学生评教和专家听课两部分构成。

教务处安排专家听课,在本学年随机进入参评教师的课堂评价教学质量。

3.教学文件评审(每学期 14 )

教学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和课件、教研教改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4.计算综合评分(第二学期第 15 )

教务处综合两个学期专家听课评分、学生评教成绩、教学文件评分,并综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情况,计算参评教师综合评分,报学校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教学先进个人

研究生教学先进个人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程序如下:

1.研究生部组织全体上课研究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每学期期中)

2.研究生部安排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听课,评价 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每学期期中)

3.每年 6 月底,按学生评教与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 家听课评教各占 50%计算任课教师评教结果,评教结果相加排 序后择优推荐。

4.参考任课教师指导研究生开题考核及论文答辩情况: 本年度指导研究生开题考核及论文答辩的合格率应在 80% 以上;非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受此条约束。

5.排除前三年已经被评为研究生教学先进的人选后,将 综合排名列前 3 位的任课教师作为最终推荐教学先进人选, 报学校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务处、研究生

部上报名单及评分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教学先进个人名

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

参评教师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内向北京

物资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 ;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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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