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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2023-06-14  点击:[]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市教工委、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魏国辰

副组长:吕波、陈霄英、李燕荣、李玉珠

组员:王洋、黄长松、陈晓春、欧海鹰、杨文茵、孙静、武淑平、张庆红、杨柳依依、董海辰、陈昕、王雅琪

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市委市教工委、学校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每年开展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月进行教职工思想动态调研。

3、加强对各系部、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工作。

4、推进学院宣传文化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学院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抓好落实。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系部、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商学院党委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