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欢迎您,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制度 >> 正文

学院制度

商学院分工会工作办法

2017-07-10  点击:[]


一、分工会宗旨

分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代表教职工的合法利益,组织群众以有效的途径参与并监督各项重大党政事务的决策,并充当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分工会职责

1.发挥分工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

2.团结、教育教职工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切实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各项辅助工作。引导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学院的改革和建设。

3.充分发挥分工会在学院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参加院务会等相关会议,及时向党政班子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参与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并带头贯彻执行学院各项决议,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

4.关心群众生活。协助学院行政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协助校工会或由分工会自己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教职工的节假日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及时送达温暖。

5.做好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分工会经费;搞好工会财产管理。

三、分工会活动的组织

1.休养活动。每年组织全体会员的休养活动。活动由分工会统一组织,可视不同情况组织形式多样、多层次的活动。不参加休养活动的,视为放弃,也不再给予其它补贴。

2.组织文体活动。根据教职工的兴趣和需要,不定期地组织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的特长,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活动,通过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

四、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

1.分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总额的70%;商学院党组织和行政支持的经费;其他。

2.分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教职工休养、生日祝贺、慰问探望费;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

(1)会员本人因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家庭遭受意外伤害、或家里有小孩出生等,工会进行慰问探望。慰问费用一般每次为500/人,特殊情况需事先说明情况。

(2)给予临时遇到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精神上的支持和物质上的适当帮助。

(3)生日祝贺。分工会每年为过生日的教职工赠送一份小礼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生日庆祝活动,邀请所有会员参加。

3.分工会经费的管理原则: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分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应做到分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票据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分工会财务收支预算,分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