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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商学院教师师德建设与工作规范要求

2017-07-10  点击:[]


 

为提高我院教师素质,塑造严谨笃学的师德群体形象,培养适合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要求。

一、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二、有道德情操。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三、有扎实学识。 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

四、有仁爱之心。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心田;

五、教师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六、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完善自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七、严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九、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自觉地、严格地贯彻执行《教师法》和北京物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十一、服从领导,关心集体,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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