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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商学院学习制度

2017-07-10  点击:[]


为使我院党员及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学习制度

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商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学习内容按照上级党委部署、结合商学院当期工作重点拟定;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学院领导干部定期讲座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不同的教育主题,为学院教师员工或学生做专题讲座,每位领导干部每学年讲座不少于1次。

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统一安排的学习活动也应该由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各支部应在年初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学习计划制订支部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及学习要求等作出部署。党员学习每两月不少于1次。

教职工学习制度。教职工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可与各系例会整合进行。教职工学习每两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至少有1次廉政教育。

二、学习内容

学院一般在学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对学年内的重点学习内容作出总体部署。每次学习的具体内容一般结合学年学习计划、上级党委部署和学院发展当期需求确定,既包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思想政治理论,又包含政策法规、教育规律、管理规律,还包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等相关业务理论。

三、学习形式

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集中学习的形式既可以是学习讨论、交流座谈、聘请专家讲学,也可以是参观走访、考察调研。分散学习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有组织地进行,也可以由每位教职工自学完成。

四、学习的组织

集体学习事前会有专门通知,党员、教师要积极认真地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各项学习制度。每次学习由专人做好记录,学院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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