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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商学院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及实施师生援助计划暂行办法

2019-07-05  点击:[]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任务的相关部署与要求,统筹协调教学、科研及学生工作中的安稳问题,对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加强事前预判与提前化解,并对有需要帮助的教师、学生进行重点关心、支持与帮助,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对商学院安稳工作、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1. 工作目标

    做好安稳及意识形态工作,以人为本,关心并保障每一位的师生身心健康,

    提前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矛盾,力争把矛盾与冲突在商学院内部层面解决,不越级上访;力争教师向学校投诉并对商学院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为零;力争学生向学校投诉并对商学院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为零,营造商学院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与良好内部环境。

  2. 成立商学院师生援助小组

    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师生援助小组,由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擅长处理纠纷、群众享有较高声望的优秀教师 7-9 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加强沟通与疏解,提前做好情绪疏导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疏解工作,提前疏解,防止矛盾激化,并协助处理纠纷。师生援助小组设常务小组长一名,主要负责师生援助的制度制订、修订以及相关文字整理与汇报等工作,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组织与协调。小组成员及常务小组长的实际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分配方案。在聘期考核时,其对商学院的贡献度可根据实际表现予以考虑。

  3. 建立安稳工作信息反馈与主动化解微信群

    本微信群由党政工团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副主任、重点管理岗位以及其它相关岗位的教师组成。

  4. 重点关注事件和主要关心援助对象

    1.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事件;

    2.发生争吵与斗殴事件;

    3.遇到教师或学生利益诉求事件;

    4.容易以极端方式处理问题的师生有发生异常行为的倾向;

    5.学校或学院改革可能对教师产生较大影响或出现强烈反映的情况;

    6.对职称评定感觉强烈不公平的教师;

    7.在考核与答辩中对结果公平性强烈质疑的学生;

    8.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中有争议的行为产生强烈质疑;

    9.学生对成绩的公平性有异议并表达强烈不满;

    10.实验室、电器设备等出现安全隐患;

    11.其它安全隐患或危及安全或稳定的情况。

    五、工作措施

    1.对于以上类型,群里成员如果发现苗头或接到相关信息后,当立即把信息反馈到微信群,能拍照的或录像的建议拍照或录像保留现场信息,并随后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与严重程度;

    2.提高预见性,对容易发生不稳定因素的人或事件,应提前预判,相关岗位人员应事前预判、事先做好说明、事中关心、事后安抚,并采取有效的帮助措施帮助师生解决问题,自己处理不了的,请在群里提出求援信息,由师生援助小组协助处理;对事前不预判、事先不说明、事中关心不足、事后不安抚、有问题不提出、不解决的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约谈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带来严重后果的根据学校规定追究责任。

    3.相关岗位的人员感受到威胁或危险时,应尽快在群里发出求援信息;

    4.营造相对宽容的氛围,对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明显不合理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班子成员研究决定是否有必要对有关制度进行讨论并采取纠正措施;

    5.对可能有争议的事件建议采取多个层次的征集意见并最后由集体讨论决定;

    6.对于国庆等重大活动,发生任何可能影响稳定的事件,应当按规定汇报;建议相关人员在群里每日汇报最新进展情况;

    7.群里成员有保密责任,除了向上级汇报外,不得转发任何截图;

    8.家长因矛盾纠纷来学院申诉,由商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接待;

    9.对于商学院不能内部处理的,由班子成员决策并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

    10.采取闪聚闪离制度,即事件发生后,在现场或途经现场或距离现场不远的信息反馈与主动化解微信群群员,应立即赴现场协助安抚与处理,在事件解决后劝离围观者并立即离开现场,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11.对没有明文规定的诉求、纠纷等的处理,一般处理方式是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按有利于教师、学生处理;

    12.以关心帮助师生为主,帮助需要关心帮助的师生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多采取柔和的措施,逐步处理问题,不建议采取过激措施以防激化矛盾;

    13.教师与学生在教学、指导论文过程中如果与学生发生较大冲突,应及时上报给系主任,由系主任根据处理情况决定是否向学院汇报或在群里发布信息;

    14.对于较为复杂的人或事件,采取多方位做工作的方式,且必须经师生援助小组参与后,经党政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集体讨论与处理环节,且在处理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征求师生援助小组成员的意见与建议。

  5. 接受投诉、听取建议或信息反馈的联系渠道师生有问题需要申诉,可以根据轻重缓急选择以下下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商学院 163 意见箱:sxyyzxx@163.com

    2.纸质意见:投放在 410 门前的院长信箱中;

    3.电话:请联系 010-89534912

    4.班子成员不定期举办与学生见面会,听取学生反馈。

    5.微信群里成员或若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在群里反馈;其它教师若遇到上紧急情况,可将情况直接上报给党政联席会成员,由其进行处理。

  6. 其它

    1. 商学院师生援助小组重在事前化解、事中调解,不具备决策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主。

    2.如本暂行办法与上级的相关规定有冲突,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3.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商学院,根据学校要求随时作进一步修改,如有修改,以最新修改本为主。

     

2019.7.4